一、哺乳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解除,对此劳动法有不同的规定:
原则上哺乳期的女职工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哺乳期内女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3、已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想与哺乳期的女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以下两种情形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可以解除的:
1、在试用期的哺乳期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哺乳期的职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误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用人单位与哺乳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员工哺乳期内解除其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有《劳动法》第二十五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刑事犯罪等)。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