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中村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继承安置房的继承人可依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在完成安置房的继承之后,必须前往安置房所在地区的公证书机关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且同时上交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
尽管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只要能向公证机构提供有关证明该房产所有权的附加材料,例如拆迁安置协议等,继承人都具备申请继承公证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在受理继承公证申请之时,通常会要求当事人提交真实、合法且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进一步补充足够的证据内容。
公证机构也会就当事人所申请的公证事宜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释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结果进行明确告知。
因此,在满足上述要求并遵循公证机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没有房产证的继承者同样有望成功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在此郑重声明,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于需要拆迁的房产,被征收人享有自主选择货币赔偿和房地产权益交换两种方式的权利。
若被征收人选择以房地交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则市政府或县级政府应当提供符合产权交换条件的房产,同时公平、公正地与被征收人情愿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结清两者之间的价格差异。
如因对旧城区进行改造而需征收私人住所时,被征收人如选择在改建区域进行住房权属交换,那么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改建区域或邻近区域提供适用于交换的住房。
商用店铺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内容: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损失,如停业停止生产带来的直接影响;地面上的各种物品,如房屋及相关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损情况;搬迁过程所需产生的经费;为了安排员工离职而支付的安置补偿费用等等。
法律和规章制度并未规定所有的商业门店拆迁都会为租户提供经济赔偿,但是若承租人确实因此遭受了严重的财务损失,那么他们有权向出租方提出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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