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受让人在接纳有瑕疵股权后,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同时,出让人在转让股权后,仍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双方之间是否有追偿权,需依据转让合同约定。最后,如果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则应由出让人承担出资瑕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受让人需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所导致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纳了有瑕疵的股权,故受让人有义务履行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
(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受让人是否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这是为了保证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合法性和权益,避免受让人通过欺诈等手段获取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因此,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以维护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人和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受让人需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所导致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纳了有瑕疵的股权,故受让人有义务履行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这是为了保证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合法性和权益,避免受让人通过欺诈等手段获取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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