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从人保局工伤处获悉,《无锡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意见》将于2012年1月1日执行。
无锡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以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市级预算,分级负责统一制度,规范管理为原则,将逐步统一工伤保险差别费、浮动费率,统一工伤待遇计发基数与调整标准。无锡新建了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将统一编制工伤保险费年度收支计划、工伤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按市级调剂金制度,各统筹区按月以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为基数,暂按3%提取风险调剂金,调剂金先从工伤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中提取,不足部分从当年基金收入中提取,调剂金规模达到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基金3个月支付水平时不再提取。(邹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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