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年龄为18周岁以下的居民,或年龄在18周岁以上但仍在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的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0日,也相仿,具体查看当地
三、缴费标准
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0元,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4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中专技校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单位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所在单位负担。
四、报销标准
未成年人起付标准为300元。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30000元。参保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应至少比二、三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分别高5%到10%.
未成年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的,原则上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0000元,死亡补偿金由法定受益人领取。
未成年人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原则上由本人承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有关部门按规定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最高累计补偿限额为3000元。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原则上在住院补偿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住院统筹基金按30%的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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