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什么
(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二)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四)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初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通过出示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
(五)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
(六)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文书和案卷。
(七)受委托的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一切材料。
(八)受委托的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九)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十)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依法保障其辩护权。
刑事犯罪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解决的,但前提是会涉及到一笔律师费,这笔费用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不同的阶段请律师所涉及到的费用就会有所不同,所以,在请之前就可以多咨询一下,找到一个合适自己案件的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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