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明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子签名将成网上身份证
本报讯(记者李宽宽实习生章立群)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盖章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据悉,该法律被称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子签名同样有效
在《电子签名法》施行后,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将与传统文件签名形式具有同样的法律效果,对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在网上通行有了身份证,有助于对电子交易活动进行合理规范和正确引导。
《电子签名法》规定,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使用电子签名时,需要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进行认证,向交易对方提供信誉保证。
少数法律难解诚信问题
对于国内电子商务网站而言,在银行支付体系、信用卡认证系统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将改善网站在支付、认证方面面临的问题,提高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诚信认同。
EBAY易趣董事长邵亦波表示,《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将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而且可以使网上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防抵赖性等问题有法可依,保障各方的利益。
在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安全与信用危机问题,并不是颁布一两部法律就能解决的,电子商务诚信度的提高需要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努力。
瑞士信贷银行发表的报告显示,2003年全球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贸易总额已达1.24万亿美元。而根据IDC预测,200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总值可能仅为11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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