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过世,父母的继承比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父母作为女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女儿生前未立有遗嘱,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应当根据继承人的人数来确定继承比例,女儿只有父母的,父母可以继承全部的财产,女儿还有配偶和子女的,应当和女儿的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遗产,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女儿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指定父母继承的,父母也可以继承全部的遗产,指定其他人继承的,父母继承的比例就为0。
出嫁的女儿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女儿即使出嫁,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父母立遗嘱排除其继承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人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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