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近期的监督抽验中发现,从外省市进入上海的猪肉,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份,本市已发生多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预警,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宰杀生猪和加工猪肉前要索取检疫合格证,禁止生产加工和销售含“瘦肉精”的生猪、猪肉。
目前,国家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昨天,食药监局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提醒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业和市民购买猪肝等内脏一定要到超市、卖场或批发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等正规渠道购买,切忌到无证流动摊贩或市场外的临时摊位购买。购买肉品时要仔细查验出售者持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同时要尽量索取发票或交易凭证,以便溯源。同时,一旦查实有关单位和个人有生产经营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法律解释,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晨报作者陈里予)
市食药局发布警示公告谨防“瘦肉精”中毒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透露,在近期的监督抽验中发现,从外省市进入上海的猪肉,竟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分;同时,本市已发生多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青年报)
东莞发生数起\"瘦肉精\"事件政府加强监督
针对近日广东东莞市个别地方发生了数起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猪内脏中毒事件,东莞市卫生局日前发布了今年第二号食品安全预警通告,相关部门加强了对生猪的检验把关及市场监督。
据介绍,“瘦肉精”是一种学名为盐酸克伦特罗的强效选择性β2受体兴奋剂,饲料中添加了该药物后,可使畜禽生长速率、饲料转化率、胴体瘦肉率提高。
但其毒性可残留积聚在猪、鸡等动物体内。人食用这类肉制品和内脏后即可引起中毒。因此,国家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
卫生局建议市民到有信誉的商场、集贸市场摊档购买猪肉,而且要核实摊档是否已经取得卫生检疫证明;近期不宜购买猪内脏,避免购买外观特别鲜红、纤维比较疏松的瘦肉。当食用猪肉或内脏类食物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去医院就诊,以免发生危险。
据统计,东莞市目前每年的生猪需求量大约是四百万头,其中一半是由外地输入的。目前,东莞市农业部门把检测重点从养殖环节转移到屠宰环节,在屠宰环节严格把关,剔出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并予以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有关部门表示,今年东莞将扩大、提高肉品检疫的数量比例和频率,抽检的生猪尿样将比去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五,并增加动物内脏检测等以往没有的检验项目。
农业部:督察\"瘦肉精\"等质量安全问题地区
今年是我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十分关键的一年,我国将从几个方面重点督察“瘦肉精”等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近日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农业市场信息质量工作座谈会上说,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率在经历了前一个时期较大幅度的提高后,进入缓慢上升和徘徊阶段,部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堪忧,尤其是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在一些地方有抬头趋势。今年将根据例行监测结果,对畜产品中的“瘦肉精”等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有重点地开展检查。
据了解,“瘦肉精”又名盐酸克伦特罗,是国家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一些养猪户为使猪肉不长肥膘,在饲料中掺入瘦肉精,猪食用后在代谢过程中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了猪肉的瘦肉率,因此称为“瘦肉精”。
张玉香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进入整体攻坚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已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今年除开展重点督察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重点还有搞好三项监测、实施四个监控、推进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液态奶中复原乳“4100”检测工程的三项监测;继续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监控、饲料中药物超标及违禁药物污染监控、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监控四个监控计划;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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