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遗嘱去公证处办理
时间:2023-07-30 08:32:51 4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怎样的遗嘱去公证处办理

任何遗嘱都可以去公证处办理。

自愿办理公证的,就可以立公证遗嘱,且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证遗嘱一般指的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遗嘱公证要交多少钱

遗嘱公证费用标准情况如下: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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