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应走的程序是: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2.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费用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费用如下: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