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时间:2023-05-02 18:00:59 4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土地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龙洲坪镇龙洲坪村。补偿标准:耕地6.7万元/亩;菜地7.37万元/亩;果园7.37万元/亩;茶园7.37万元/亩;集约鱼塘7.37万元/亩;林地4.69万元/亩;未利用地2.5480万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包括龙洲坪镇白石坪、刘家冲村、刘家坳、何家坪、金阳口、邓家坝、三峪冲、黄家坪、王子石、何桥、西四坪、早古坪村。补偿标准:耕地4.4万元/亩;菜地4.84万元/亩;果园4.84万元/亩;茶园4.84万元/亩;集约鱼塘4.84万元/亩;林地3.08万元/亩;未利用地1.76万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龙洲坪镇朱金滩、胡家棚、后峰溪、两河口、土堆、全福山、郑家浜、王家棚村、官坪林场;磨石镇九市口、磨石、芦溪、三口堰、黄井庄、杨柳滩、多宝寺、花桥村;火烧坪乡。补偿标准:耕地31500元/亩;菜地34650元/亩;果园34650元/亩;茶园34650元/亩;集约鱼塘34650元/亩;林地22050元/亩;未利用地15750元/亩。

四类片区范围:磨石镇玉堡、凤山、五堡池、马鞍山村;大堰乡、杜镇湾镇、崖子口镇、子丘镇、玉下口镇、朗坪镇、何家坪镇、高家堰镇。补偿标准:耕地24300元/亩;菜地26730元/亩;果园26730元/亩;茶园26730元/亩;集约鱼塘26730元/亩;林地17010元/亩;未利用地12150元/亩。

爱图县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咨询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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