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死亡或者找不到房产证登记的房主,当事人可以凭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和付款凭据,以及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住房所属本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之后,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当事人可以凭此单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公证的话,由继承人继承,先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如果有争议,就要去法院诉讼解决,凭法院文书过户。遗嘱不是公证的,需要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方可确认有效,近亲属作证无效。有继承人不同意,需要走诉讼程序。
一、未经公证的遗嘱过户办理手续是什么
未经公证的遗嘱过户办理手续包括:
1、先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请求法院作出确认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等,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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