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二手房卖家毁约如何处理
时间:2023-06-21 11:20:33 3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价上涨二手房卖家毁约的,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一、买房时没经过对方反悔怎么办?

卖方反悔不卖,买方可以不答应,并要求卖家赔偿。卖方如果想取消,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卖方还没有构成违约,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尽量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买方不接受和解,此时卖方执意拒不按合同履行,到了约定的日期,不配合进行网签或审核等,就构成了违约,此时买方可以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同时并支付违约金。买方均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二、法定解除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行使解除权的时间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二)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

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卖方如何解除房屋定金合同

可以与买方协商解除,如果出现法定情况时,卖方可以直接解除。比如,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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