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年后原工伤证明丢失了,我们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保存至少20年。因此,即使确认原件丢失,也不要太着急。只要你带着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部门等),把原件转过来,复印一份,然后让部门进去<;工伤鉴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有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处理:(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负伤;(二)在工作中因工负伤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4)在外出工作期间患职业病(5),因工负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的,而他到了用人单位后,老伤又复发了。职工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伤亡;(二)醉酒致人伤亡;(三)自残、自杀。社保局职工工伤认定相关材料保存20年。如果这本工伤鉴定书在两年后丢失,您可以直接到申请工伤鉴定的部门,为您索要一本新的工伤鉴定书。补充工伤认定书与原工伤认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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