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离婚后一定要先析产吗
离婚后并不是一定要先析产。离婚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必须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房产因离婚析产转移为一方所有,权属发生变动,应办理房屋登记并领取权属证书后,方可进行转让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
二、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发生效力,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自愿,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在处分该物权时,依法需要办理登记,不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的情况:(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变动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三、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的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3)宅基地使用权。
三、一房二卖的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一房二卖纠纷的方式是: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某一买受人先行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明的,应当认定该房屋已经发生物权变动,其他买受人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其只对房屋出卖人享有债权请求权,不能对抗他人已经依法取得的该房屋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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