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行政处罚后,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依然能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构成了犯罪的,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不影响对行为人民事、刑事责任的追究。
不予批捕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从两方面考虑解决问题:其一,如果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一定适用逮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然后依法定程序提出起诉意见;其二,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撤销案件。
如果检察院最终做出了对于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的处理决定是合理的行为,但这不意味着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不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进行监视居住或者是取保候审的处理,具体是否会被追究责任需要根据对案件的实际的审查情况来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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