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贷款转借他人的,符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情形,法院会认定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赚取利息差为目的,其转借约定的利率明显高于贷款约定的利率的,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
一、信用卡转贷合同有效吗
信用卡高利转贷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二、构成高利转贷罪四要素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四要素: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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