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子能入爷爷的户吗
孙子是否能入爷爷的户口,取决于具体的户籍政策和当地公安局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直系血亲关系:如果孙子是爷爷的直系血亲,即父亲或母亲是爷爷的子女,孙子通常可以随爷爷一起登记在爷爷的户口上。
家庭户户主:如果爷爷是家庭户户主,且孙子符合当地户籍登记的条件,比如出生证明、户口迁移等手续齐全,孙子可以入爷爷的户口。
政策限制:有些地区可能对户籍迁移有特定的限制,比如限制城市户口的转入等,这时孙子入爷爷的户口可能会受到限制。
特殊规定:有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不是直系血亲,也可能因为特殊政策或人道主义考虑,允许孙子入爷爷的户口。
实际操作: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的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来确定。
如果您有此类需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科,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户籍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最新的信息应以当地官方发布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孙子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吗
孙子没有有赡养爷爷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对后妈是否有赡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与后妈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后妈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则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如果后妈对继子女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后妈就也没有抚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三、拆迁户的房子能买吗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
(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
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n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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