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允许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可以直接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
一、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撤销权能否继承
赠予合同撤销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因此是不能继承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虽说不可以继承,但赠与人死亡,有可撤销情形的,其继承人仍可以行使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撤销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房屋赠与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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