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出租房屋合同需要注意的有:房屋所有权人应该和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房屋合同属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任何一方的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在定期租赁合同中,则期限届满时终止。明确房屋修缮与保护责任,合同的变更条件,违约责任以及相关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签署忠诚协议要注意哪3个问题?
1、当忠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内容的,尽量不要约定生效以“协议离婚”作为条件
夫妻双方虽然签订了“婚姻忠诚协议”,但是涉及到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都是以协议离婚作为条件。
一旦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走诉讼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认定这份婚姻忠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没有生效,最后财产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为什么?因为你们在忠诚协议中明确约定“协议离婚”时应该怎样怎样。
所以在签署忠诚协议时,尽量不要约定生效以“协议离婚”作为条件,否则很可能使协议无效。
2、协议不能限制对方的离婚自由,不能违背基本法理和善良风俗。
周某和小丽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婚后一方如果提离婚,要向另一方支付50万元才能离。
后来小丽不堪忍受婚后矛盾不断的生活,认为和周某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于是提出离婚,但是周某拿出当年签署的协议说,离婚可以,50万,钱呢?这个案例是当事人通过在协议中预设违约责任,来达到约束对方离婚自由的目的。
但是这种做法并不能维持婚姻的稳定,反而会导致夫妻关系异化。
限制一方的离婚自由,既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符合善良风俗。
因此,对周某要求小丽赔偿他50万元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注意协议约定内容不要过于严厉,完全执行如果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法院不会按约定的金额执行
小兰与丈夫月收入均只有4000-5000不等,但是婚后小兰与丈夫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如果对方出轨、发生婚外情或者与他人同居,需要支付另一方500万元。
这个“忠诚协议”的约定就是过于严厉的表现,即使丈夫真的出轨,他也有一定的财产权益。
通过协议索要500万,可能使小兰丈夫生活困难,有违公平原则。
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通常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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