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
如果吃药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是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对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注意义务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就违反了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3、刑事责任:
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如果吃药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是属于医疗事故,那样的话是要承担医疗责任的。
但是首先要进行医疗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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