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的情况有: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如免费转让或明显低价及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
5、撤销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4、相对人知情。
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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