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交易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通常来说,用户在参与游戏活动中获取的游戏币并不具有现实世界的价值,它们仅能在游戏环境内进行交换与使用。而为了获取这些游戏币,玩家必须以真实货币进行充值,这种方式构成了单向的货币流动,因此在此阶段,我们仍然将其视为纯粹的游戏活动。然而,如果玩家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游戏币,并将其转售给其他玩家,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已经具备了赌博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