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在立案后是否需要再次鉴定?
时间:2023-11-25 06:42:03 4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立案之前应先做伤残鉴定,有助于案件处理。轻伤鉴定程序包括:当事人要求鉴定,公安机关开具委托书;告知双方鉴定机构;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变更;公开鉴定内容及结论;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有权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两次鉴定结论不同,应到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鉴定。

在立案之前应该先做伤残鉴定,因为这样做有助于案件的处理,因此应该是先做鉴定后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轻伤鉴定标准程序包括什么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立案后是否需要鉴定伤情?

在刑事案件中,当案件立案后,若需要鉴定伤情,则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对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鉴定结论对于案件的处理和量刑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立案之前应该先做伤残鉴定。在刑事案件中,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对于伤情鉴定,应当由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文9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无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 伤情在立案后是否需要再次鉴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伤情在立案后是否需要再次鉴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