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如何举证
对不当得利的举证有四个方面,要举证一方受益他方受损,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有因果关系,并且一方受益没有合法依据。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受益与受损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4.没有合法根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这是认定“不当”的核心内容。我国民法在财产变动上不承认无因性,因此,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依据也包括事后丧失合法依据。
二、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
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同时也要注意:
1.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2.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四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
三、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有几年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不当得利属于债权,因此,权利人可以从自己知道自己的债权受到侵害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债权受到侵害之日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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