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的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给业主,业主也能获得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不是产权人,建成后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开展租赁业务。
这种人防车位只能租,没有产权证书。如果停车场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内,属于公共用地,则房开商无权出租或出售车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决定车位的使用。
一、开发商有权授权物业收取相应费用吗?
开发商有权授权物业收取相应费用。根据现行规定,房地产登记部门一般不向室外停车位颁发房地产权证。因此,目前很难明确界定产权归谁。根据规定,停车位、车库规定的建筑区划,规划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达成一致。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门店前面的地方是属于谁的使用权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三、开发商有权利不租车位吗?
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部分法院认为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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