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制改革具体规定:设立企业筹备工作结束后,合作股东大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报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改建设立后,应当报区、县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指的是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