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和男友未婚生育一子,目前只有1岁。最近刘小姐和男友分手,他要求抚养孩子。虽然刘小姐也舍不得孩子,但目前自己的经济状况无力抚养孩子,因此想将孩子暂时交给他抚养,等刘小姐安顿下来之后,再把孩子接回来。为此刘小姐想跟他签一份协议。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力?
上海李律师回复如下:
公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能改变刘小姐与男友对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
如她与男友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在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应属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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