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最新修订的《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出炉,新出台的户籍政策规定,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非婚生育子女,凡有《出生医学证明,也可随《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的母亲或父亲申报出生登记。
新政从4月1日开始实施后,将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机制,即今后市民都可按照这一政策办理户口,群众也不必在近期扎堆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应要求申报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婴儿落户实际是一个广义概念,未上户口人员都可按照有关政策办理户口,6岁及6岁以上人员需要送上级部门审批。在办理完成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公安部门会将办理情况及相关信息通报同级计生部门,作为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除了新生婴儿落户政策外,新修订的《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还在经商人员落户、投资落户、漏登人员补录、购房落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政策等方面有所调整,整体降低了落户门槛。
全文4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