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医生不给出院怎么办
第一,问清楚医生为什么不让出院。
问清楚医生为什么不让出院,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相信他们不让你出院肯定有他们的道理,健康最重要。
第二,如果是病情确实需要住院的话,那就听从医生的建议。
如果是病情很严重,确实需要住院,那就听从医生的建议,按时就医,这样才会更快健康。
第三,如果病情已经好很多了,可以跟医生商议一下,可不可以出院治疗。
如果病情已经好很多了,不住院也可以了,那么可以跟医生商议一下,可不可以出院治疗,治疗还是不要中断。
第四,耐心的给医生说明一下自己想出院的意愿。
跟医生说明情况的时候,耐心的给医生说,说明一下自己有哪些难处,为什么不想住院了,相信医生听了你的难处之后,也会同意的。
第五,可以跟医生商议一下,定期来医院来治疗。
既然病情还不好,那么可以跟医生商议一下,定期来医院来治疗。
第六,跟主治医生说明一下自身的情况。
说的时候,一定要跟主治医生说,说明一下自身的情况,主治医生说了就算了。
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的情况下,可以包括使用药剂错误等情况,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的损伤,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患者死亡等情况的,可以还需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