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书写时需要明确的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不能写成“借条”,这两者是不同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信息要尽量明确;
3、欠款的数额;
4、还款的时间、方式、逾期还款是否需要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等;
5、欠款人的签字、注明时间。如果双方还有其他特殊约定,也可以在欠条上载明。
标准欠条怎么写
标准欠条的写法是:1、标题先写明欠条;2、正文部分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借款人和出借人等条款;3、欠条最后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签名和按指纹。欠条是将来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最佳证据,因此一定要在欠条中列明必要的内容,且需要注意欠条的还款期限,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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