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写明“今借到XXX现金XXX元,注明大写XXX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债务人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如何写证明说明了张借条无效?
要证明借条是无效的除非证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或者受对方胁迫写的借条,借条已经损坏到了第三人的利益,借钱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诸如此类的情形借条是无效的,或者能证明只写了借条,但对方没有把钱借给自己的。
下列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内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全文8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