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购房合同虽违反市场调控政策,但是,对于双方还是有约束力的。
对于此种情形,购房者最终因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话,法院一般会向当事人释明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而损失将会结合房屋升值幅度来确定。
所以,广大购房者在准备购房前,一定要多多了解广东各地区不同城市的购房政策,不要轻易签了购房合同,较后因购房政策原因导致无法购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限购可以作为毁约买房的误解理由吗
不可以。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退还购房人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不适用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
二、购买期房要留意哪些因素:
1、房子延期交付
如果开发商不能依照合同约好的期限交房子,购买者就不能按期入住,继而就会发生很多问题,比如购买期房作为婚房,可能婚礼的期限到了房子还没安置好,这就很耽误事。另外如果用于经营性的购房者就会推迟收取赢利期限,也就是推迟了回收利息及赢利的期限。
2、房子质量不确定
开发商因为销售时夸大事实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购房者看到房子时可能房子的建筑质量、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备等与购房合同中存在差异,其中最应该留意的是房子修建面积的改动和装修状况的是不是符合。
3、房产证无法准时获得的因素
因为多方面的原因,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房子权属证件,购房者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子产权证件,就可能导致购房者遭受产权再转换或典当融资受阻的因素。另外,现在随着调控方针的出台,尽管房价没有明显的松动,但如果购房者选择购房的机遇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销售下滑,房地产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谁也无法预料自己买的房子价格会不会变动,涨了自然是好,可是如果降价了也要心理有所准备。
4、要谨慎签署购房协议
在签定预售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尽量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由于期房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所以合同条款要求更加严谨。尤其昰在工程进度、房屋质量、配套建设、住房面积、相关费甪及付款方式等方面,描述要尽量详尽,清楚。同时,将违约责任明确清楚。在签定合同以后,购房者应经常与开发商联系,了解所购房屋的建设进度,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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