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以其方便、快捷、舒适等特点逐渐进入越来越多的百姓家庭,成为我国城镇居民生活必备的家用电器产品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上海、江苏、重庆、浙江、湖南等6个省、直辖市44家企业生产的44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6%。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个别小型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自然排气式热水器产品在烟道堵塞状态下的烟气不合格。自然排气是指依靠烟道产生的自然抽力进行燃烧废气排放,由于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受室外风力的影响,可能会出现排烟不畅的情况,国家标准对这种工作状态下的有害气体排放浓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氧化碳气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0.06%。
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一氧化碳气体排放浓度指标为0.08%~0.18%。使用一氧化碳气体排放浓度超标的产品,在遇到烟道堵塞的情况,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有害气体,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潜在危害。
二是个别产品热水产率不合格。热水产率反映出产品的实际产热水能力是否满足产品标称值,是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规格划分的重要指标,是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热水产率指标不得低于9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热水产率经检验仅达到75%。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燃气快速热水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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