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限制大股东权利: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
(3)表决权排除制度
(4)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
2、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规定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3)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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