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活期余额取不了
时间:2023-08-11 10:21:01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沈阳公积金活期余额取不了可能是因为不符合公积金提取要求。不同地区申请公积金提取流程有所差异,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的流程为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余额有多少才能商转公

公积金余额商转公方法如下:

1、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大于6倍的月汇缴额;

2、商转公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三个要求:

(1)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需要满180天;

(2)公积金目前账户状态属于正常

(3)公积金账户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6个月连续缴纳公积金,中间不能有断缴或者是补缴情况。

3、在当地需要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4、转贷业务申请人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5、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

另外,商转公积金贷款除了对于公积金有要求,商业贷款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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