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黑旅馆,赚取不义之财,开张没几天,就被公安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分局查获。近期,公安塘沽分局集中查处了一批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黑旅馆。
4月2日,滨海新区塘沽新村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治安整治清理过程中,发现经营人沈萍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在碧海鸿庭底商擅自经营某旅馆。民警责令其停止营业、办理许可手续,可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旅馆在继续经营。4月8日,杭州道派出所民警在对工农村商贸街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人耿红在社区民警今年2月书面责令其停业办理许可手续后仍继续非法无照经营某旅馆。据了解,这些小旅馆大都是租用民房开设的,条件简陋,规模较小,存在安全隐患,都未经过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审批,属于非法经营。同时,这类旅馆管理混乱,住宿人员复杂,不按照规定登记,极易引发治安案件,影响市场经营秩序和周边群众生活秩序。
目前,公安塘沽分局已对违法经营黑旅馆的沈萍、张英、耿红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其非法经营的黑旅馆予以取缔的处罚。同时,公安塘沽分局法制办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未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百元以下罚款。警方也表示以后对于非法经营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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