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对“地沟油”的监管实际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卫生、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环保、市政、城管、公安等。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地沟油在生产环节属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进入餐馆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因其有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权力;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管辖;餐厨垃圾回收归口市政部门。只有最后形成公共安全威胁才涉及公安部门。
捞地沟油是不是犯法的
捞地沟油是犯法的。行为人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由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要被处以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遇到这种行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上是行为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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