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所有的东西,我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赠与他人、赠与谁,房产也不例外。现实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子女、或者亲密的朋友等,这是人们的自由,但是如果赠与过后后悔,是否撤销赠与行为,要回房产?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
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反悔要回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因此,赠与的房产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经登记,赠与人便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最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应先谨慎思考后再做决定,特别是房子这类价值比较大的财产。如果要撤销赠与行为,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并搜集、固定证据,在合理期限提出,才有可能撤销该行为。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是否能撤销赠与行为有纠纷的,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代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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