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亲后男方反悔的,订金一般是需要退还的。订婚是民间婚姻前的一个习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订婚后,一方反悔的,只要以下条件是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1.双方未登记结婚;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条件;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条件。
一、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未生活在一起的,则需要退回彩礼的金额。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未生活在一起的,则需要退回彩礼的金额。如果双方已经离婚的,或者给予彩礼一方因为支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则同样需要归还彩礼金。
二、离婚后能要求退还彩礼吗
离婚后男方不一定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离婚后男方能要求女方要回彩礼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男方婚前给付并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女方和男方结婚后又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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