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户外牌匾广告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连日来,户外牌匾广告给冰城蒙羞的报道引发了规范城市空间资源的讨论。是该把所有户外广告一棒子打死,还是该确定尺度、形式和设计,让户外广告为城市夜晚增光、为提升城市档次助力?户外广告杂乱根源何在?有无根治良方?8日,记者为此采访了负责户外广告审批的规划、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专家以及对此有感而发的市民。
缺少维护破损广告扰民
李范五花园转盘道是由文府街、文明街、文昌街、文化街和联部街围成的区域,这里是密集的居民区,同时也是车流密集之所,自然也成了户外广告的阵地。
春天到了,风也大了,楼顶的巨大广告牌被风吹得呼呼作响,尤其到了晚上,让人难以入眠。文府街顶楼居民刘大娘说。
泰山电子城地处南通大街、宣化街、一曼街交会处,楼顶广告自然是商家必争之地。楼顶上的广告射灯支架坏了,灯光直接射到我家屋里受扰居民建议,广告牌不能一立了之,后期管理维护也该跟上才是。
在公路大桥临近友谊路的下桥处,一块巨幅擎天柱广告牌混进了绿化带,另一幅靠着市政宾馆的擎天柱广告牌已经被风吹成了拖布条。
内容不雅有损城市形象
在景阳街临近一曼街一侧小楼上立着一块超大广告牌,内容是宣传暴力游戏的血腥场面。火车站广场周边也立着这样一个户外广告,上面的照片是皮肤病治疗前后的对比效果,行人路过,心中打颤。
像这种内容的广告,不仅有损城市形象,也凸显了户外广告唯利是图监管不到位的弊端。小楼身披大广告或广告占满楼体的现象同样令市民反感,如道里经纬街转盘道、平房新疆商场楼顶等均存在这样不和谐景象。
超大广告遮住保护建筑
保护建筑是哈尔滨城建史的活见证。省博物馆为哈尔滨一类保护建筑,记者站在北方剧场一侧望过去,建筑物楼面被十来块店面牌匾和各种商业广告所占据,使人很难辨清这栋保护建筑的真面目。道外景阳街上的新闻电影院,同样是保护建筑,如今却被二人转演出的巨大海报遮住。
红军街是哈尔滨的保护街坊,不允许设置户外广告,某宾馆却在正门脸上方的楼体挂上了超大的皮草广告。同样是60平方米的楼体广告,设置在23层高的金融大厦上就量体裁衣,而设置在靖宇大街的两三层小楼上就显得喧宾夺主。哈市规划局城市设计处副处长段毅分析说,不规范,未经设计,尺度过大,内容不严谨的户外广告,会使相对狭窄的城市空间变得更小,而且产生视觉垃圾和污染。
全面规范根治杂乱广告
户外广告逐年增多,是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商业繁荣的表征,杂乱是利益驱使和管理失衡的表现。哈工大艺术设计系主任金凯教授表示,哈尔滨的户外广告杂乱可以通过技术标准的条框来进行严格规范,指导户外广告向疏密有序、内容高雅、形式多样等方向过渡。金凯特别说明,按照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哈市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要严格遵守六不准。即不准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功能的地方设置广告;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地方设置广告;利用风景名胜区(点)、历史保护街区等控制地带设置广告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特别是严禁利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历史保护建筑、危险建筑来设置广告。同时,提倡在户外广告的设置和制作中选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光源。
哈市规划局城市设计处处长刘秀春说,随着科技的发展,户外广告的技术早已突破了彩绘的展示形式。如通透的单体自然光或者内发光材料,不仅可以解决彩绘广告形式单一,还可以解决广告牌风阻的不安全问题,这类的户外广告可考虑设置在一二类主干街路和人流、车流密集的街路交会处。充分显示城市霓虹灯光,附带程控色彩、背景图像变化丰富的户外广告可考虑设置在繁华商业区。这样的户外广告不仅可以满足商家要求的广告效应,而且还可以为城市夜晚增亮。
哈尔滨户外广告的杂乱,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户外广告发布市场潜力巨大,如何规范户外广告,审批部门也在开动脑筋。按照相关规定,道路红线内的楼体广告审批单位是规划局,红线外的街路广告审批归城管局,为了让户外广告不再杂乱,从1999年开始,伴随着主要街路的改造和整治,也把户外广告纳入其中。据了解,仅哈尔滨火车站周边地区的户外广告,就曾于1999年、2002年和2004年进行了清理,2005年,又对市区擎天柱广告牌进行了清理,去年,随着兆麟街区21栋保护建筑的立面恢复工程,该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牌也暂时消失了。但清理一阵儿,只能好一会儿,为何如此?正在安排户外广告现状摸底的哈市规划局副局长吴松涛博士告诉记者,户外广告杂乱,管理部门的确有责任,多头管理也是形成户外广告杂乱的原因。户外广告相关管理法规是去年的12月1日开始颁布施行的,这为户外广告的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目前,要先对全市的户外广告,包括楼体(墙面、楼顶)、桥体、灯杆、立柱、隔离带、围栏广告进行现状普查登记,然后再与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会商,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根治杂乱户外广告的办法。同时,运用数字城管等监控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突破一阵风吹过,杂乱依然在的瓶颈。
户外广告设置,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综合管理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可强制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批准文件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处罚。
擅自利用经批准设置的公益广告设施发布商业广告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出让期满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转让或者未拆除广告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可强制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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