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户房子过户去开发商过吗?不是,去房管局,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不是在开发商处。
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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