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对于地方法院所作出的首轮判决持有异议,其享有权利在判决文书送达到位后的十五日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在此过程中,务必于接收到判决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法院提交相关的离婚上诉申请书。
此外,在接收到了上诉申请书副本之后,还需在相同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答辩状。
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将针对上诉方的请求事项以及相关事实与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全文3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