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想起诉离婚,该走什么流程
一方不想离的话,就得去法院告他/她了。
步骤大概是这样的:
1.先写个状子;
2.把要上法庭的证据整理好;
3.拿着这些东西找有权管这事的法院;
4.法院看情况决定接不接案子;
5.接下来就是给被告送起诉书;
6.法院那边会定个日子,给你和你被告都发个传票;
7.开庭那天,你们俩都可以请律师帮忙(但一般来说,离婚的人自己也得来);
8.最后,法院根据你的要求和提供的证据,决定你们能不能离婚,还有怎么分家产,孩子归谁养之类的事。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我想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针对网络平台申请离婚程序的详细步骤介绍如下:
1.用户需要在系统内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个人账户;
2.接下来需要填写相关的起诉资料,包括原告以及被告的个人信息、提出的诉求及相应的事实支撑等细节内容;
3.针对支持您诉求的相关证据材料需要在系统内进行上传;这些证据材料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结婚证、身份证件、财产证明文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证明等;
4.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用户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具体的费用额度将根据您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而定;
5.在您提交完起诉信息与证据材料之后,法院将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若符合立案标准,法院将会予以立案,并通过系统向您发送通知;
6.法院在立案之后,将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过程可能会在线上进行,也有可能要求您亲自前往法院参与;
7.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提供的证据,作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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