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离婚既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也可以在常住的居住地北京办理。在起诉前,起诉方需要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另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外地人嫁北京人落户政策
外地人嫁给北京人的,若嫁的人是北京农民户口,外地迁入的也是农民户口,经北京的户主同意,只要5年就能落户北京;若嫁的人是非农户(城镇居民户口)则需要结婚10年,年龄满45周岁,所嫁的人名下有房产,才能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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