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隐瞒病情属于严重违纪,或确认员工在入职声明中其有隐瞒、虚假陈述行为,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定的,隐瞒病情并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