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收离婚调解书仍需要再次审理2010-02-2310:40:00来源:北方新报(
新报热线(记者陈瑛楠)昨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田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去年12月,我和我丈夫经过法院调解无效达成离婚协议,并且都在协议上签了字,我还签收了离婚调解书。可是不久,法院又通知我说由于我丈夫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我的离婚调解书无效,要继续依法审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就此事件,王继平律师评论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所以法院仍需要再次审理。”
一、快速婚姻调解是什么意思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会马上转到审理程序,而会安排专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法院调解后,一般会出现三种结果:
(一)若调解后双方和好,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二)若调解成功,不用转入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会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三)若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制度优势在于耗时短、效率高,如果男女双方私下已经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样可以走法院调解程序,人民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二、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有哪些区别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有以下区别:
1、体现意志不同。离婚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形成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
2、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因为只有在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调解内容并签字的情况下,调解书才有效;离婚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后生效,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3、当事人拒绝签收发生的效力不同。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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