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2、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引导;
3、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如果当事人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然后,交通管理部门应会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
最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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