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嫌疑人因涉及盗窃罪而遭到逮捕之后,他们往往会被羁押于所属地区的看守所内,等候司法机关展开深入的调查、审慎的审查以及公正的审判。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们依法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且在未经过法院作出正式判决之前,他们始终应该被视为被推定为清白无辜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